六亲是指本人的祖父母、父母、兄弟、夫妇、子息等,古人研究命理,多以偏财为父,官、煞为子息、月上为兄弟,但多为不验。又有人用年柱为根、主祖先或祖业;月柱为苗、主父母或兄弟、朋友、家庭、长上;日支为花、主自己之配偶者(男命为妻,女命为夫)、时柱主子息、同类为手足,取断颇验,但亦不能尽凭。易经中的六亲,以生我为父母,我生为子息,克我为官、鬼,我克为妻妾,比劫为兄弟、姊妹、朋友,以之人情、物理、颇为皮吻合,于是,命理中的六亲,自应以印绶为双亲,男用正偏财为妻妾,女用官、煞为丈夫,同类为手足,食、伤为子息,(男女同此)方为洽当。
大凡以日干五行之阴阳,配合其他干支之阴阳,而定六亲者,就是先有夫妇,然后有父子,有父子然后有兄弟姊妹,譬如甲木娶己土为妻(甲见己为正财为正妻,见戊土为偏财为偏妻为妾),即甲与己合,为夫妇之象。甲日生之人,以癸为印绶为母亲,即癸水生我甲木,从甲木见戊土为偏财为父亲,即母之癸水与父之戊土,干合生为夫妇之象。甲日见甲为比肩,见乙为败财,即与我相同五行,是以看作兄弟姊妹。
由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妻、子之各星神,居在何地,值其旺相休囚,自能断其吉凶。
论六亲虽然年、月、日、时看完之后,还要参看六神及大运。假如看子息,必要时辰连同食、伤及老运齐看。看夫妇,必要日支、财星(男命)、官、煞(女命)及中年运合参,方为完备。如果四柱财星或官、煞一点没有,便专断日支及大运即可。若看父母,而四柱没有印绶,则在月上及幼运断之。又如有四柱六神太少,满盘皆煞,四柱纯食、纯财等都主人六亲少靠、多见刑伤、自己独立。
假设若好坏神一齐发现,则必要细分谁多谁少,谁喜谁忌,然后再加评判,自然瞭如指掌。倘若好坏两停,便断其好坏参半。又有幼年鸿运,主得双亲福荫;中年鸿运,主夫妇得力、或手足得力;晚年鸿运,多主得子息之力。总之,命运中和为完美,则身家必然安乐;若是偏枯缺损多,骨肉不免受刑伤,或带疾不睦等。
【祖业】
看祖上的兴衰,是在生年的干支上取断。假如喜用神集于年柱,即祖上富贵兴隆,可得祖上之遗产或因祖上关係而受提拔。如忌神集于年柱,则祖上破败寒微。年干为祖父,年支为祖母,年干为用神受祖父之福荫,年支为用神,则受祖母抚养长大。年干或年支如为喜神,则祖父或祖母与我有缘,疼护我而已。
1.财、官、正印、贵人、禄神等坐在年上,则主可得祖上之福。如年干得贵人(年干是甲,地支见丑、未谓之得贵人)、得禄(是地支见寅)、或得长生(如年干为壬,地支为申,申为壬之长生),都主祖上荣华福寿。
2.年上坐七煞、阳刃、劫财、败财、枭神、食伤等,都主祖上破败寒薄、祖业虚花,家业凋零。
3.年支得死、墓、绝、或逢冲、克,都主祖业难守、或早年刑克祖上或双亲。
4.年柱见驿马,主祖父或祖母多死于外乡客地,非寿终于故居之地。
5.忌神在年干,则祖父早亡,在年支则祖母早亡,此为与我无缘之兆。
6.年柱坐空亡,则祖父或祖母有一位变短寿者,年柱有伤官者尤验。
7.年柱及大运第一柱运被冲或被克者,则该人十六岁前,其祖父或祖母死亡。
8.如年干与年支相克(例如甲申、庚寅等),年干受克,主祖父先亡,年支受克,主祖母先亡,或可能祖父婚姻有问题,即是祖父娶妾,或是祖母为再嫁,或祖父入赘,或本身恐非祖上的直系亲属。
注:凡看命关于祖上,大多不很重视,因为与本人的关係,没有双亲那样紧守,所以很少言论,但研究时亦须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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